衛教新知

不造成傷害(do no harm)原則
不造成傷害(do no harm)原則

盧中允醫師

盧醫師近期碰到兩位民眾,第一次就診評估甲狀腺超音波時,因為有影像上的疑慮特徵,所以建議民眾施行「細針吸引細胞學檢查(fine needle aspirationFNA)」,抽取一些甲狀腺結節裡面的細胞檢體出來化驗,但兩位民眾因為種種因素,暫時不想做此項檢查。

 

但民眾還是有謹記在心需要回診追蹤,一兩個月後的第二次追蹤,盧醫師追蹤超音波後依然強烈建議要做「細針吸引細胞學檢查」(有時俗稱穿刺檢查),好在民眾這次願意做了。

 

「細針吸引細胞學檢查」執行過程只要超音波定位後,消毒,超音波導引下細針在脖子裡面的時間前後不超過1分鐘(因人而異),在候診區壓迫止血觀察20到30分鐘,醫療團隊看過傷口沒問題後即可返家。檢體化驗會送去奇美醫院病理科由病理科醫師判讀,兩周後回診看報告。

 

這兩位民眾病理化驗證實都是甲狀腺乳突癌(Papillary carcinoma)。需轉診甲狀腺外科手術治療。

 

還好民眾謹記要回診追蹤,還好在第二次回診願意做檢查。

 

 

醫療團隊所做的每一個建議,開立的每一顆藥物,安排的每一項檢查,一定是遵照「不造成傷害」(do no harm)原則。所以當醫療團隊建議的事情,跟自己的想法不一致時,一定要把所有的疑問疑慮講出來,否則醫療團隊也不知道您心裡面所想所擔心的事情。

 

 

有時有兩至三種方案可選擇時,各種方案都同樣有效時,醫療團隊會使用「醫病共享決策」(Shared Decision MakingSDM),醫師提出各種不同處置之實證資料,病人則提出個人的喜好與價值觀,彼此交換資訊討論,共同達成最佳可行之治療選項。

 

但若是A方案明顯優於B方案,就建議遵照醫療團隊的專業建議喔。